一、农贸市场消防验收标准?
农贸市场的建筑应符合消防要求,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后方可实施招商经营等工作;
应配置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和相应的监控设备,应建立和健全检查登记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农贸市场的管理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室内应配置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和干粉灭火器(或根据业态的不同由所在地消防部门制定便携灭火装备);
对农贸市场进行分区防火的设置,区与区之间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火门、防火墙等进行隔离,并标明防火隔离带,防止任何占用行为;
按照市场规模应建设消防水池,根据市场的面积大小和消防要求,统一纳入总体规划设计;
有足够的疏散通道和应急照明系统,各农贸市场应明确消防通道走向并以统一的标识加以指引,消防通道不得挪作它用
二、农贸市场进门费标准?
现在的农贸市场进门都不收费了,但是在农贸市场里经营摊位的商贩是要交一定的费用的,如市场卫生清扫费,管理费,摊位设施设备费,电费,水费等等。这些都是应该交的费用。
商场里清扫垃圾要人工费要购买设备,要清理运输,所以摊主还是要交一部分钱的。
三、菜市场分类标准?
一星级标准
(一)布局要求
1.场内经营者50户以上或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2.封闭式室内市场,市场进出门不少于两个,商位与营业房分开设置;
3.商品分区按蔬菜、肉类、豆制品、熟食、水产、活禽等商品分类进行划行归市,布局合理,区域标志明显;
4.场内每个经营者柜台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营业房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
(二)设施要求
1.商位、营业房、柜台、货架设置统一;
2.有配套供水、排水设施、垃圾集中设施和公厕;
3.场内经营者统一配置加盖保洁桶(箱);
4.有宣传公示栏、投诉服务台、公平秤和物业管理用房;
5.熟食商位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设施;
6.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10%以上;
7.200个商位以上设置检测室,配置食用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
8.市场内无明火,有消防灭火设备、安全出口和安全防盗设施。
(三)管理要求
1.市场举办者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者证照齐全;
2.与场内经营者签订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3.检测工作正常,有台帐、有记录;
4.市场建立商品准入制度,经营户开展食品进货台帐登记和索证索票工作;
5.上市商品要符合国家规定,场内不使用杆秤;
6.摊位、营业房内外清洁整齐,卫生保洁每天不少于2次;
7.物品放置有序,无乱堆乱放和占道经营现象;
8.食品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卫生、治安、消防管理等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二星级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一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场内经营者100户以上或市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2.通道占市场使用面积30%以上;
3.食品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
4.鲜活畜禽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宰杀相对独立、封闭;
5.生食与熟食、待加工与直接入口食品商位分开;
6.餐饮服务相对集中有专门区域,20米内不得经营鲜活畜禽。
(二)设施要求
1.有布局导购图(牌),有顾客休息专座、广播;
2.柜台瓷砖铺面,地面防滑材料铺地,营业房装修整齐统一;
3.同一交易区商品配置统一容器;
4.销售冷冻、熟食品有冷藏保鲜设备;
5.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20%以上;
6.设置检测室,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
(三)管理要求
1.每周快速定性检测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12批次,检测项目不少于3种;
2.市场周边环境整洁,无非法广告等张贴物;
3.场内墙壁、门窗、设施等洁净,无污物;
4.场内采光、通风良好;
5.经营者佩证服务,熟食区经营者统一着装、戴口罩;
6.副食品、日用商品明码标价;
7.市场内卫生保洁每天不少于4次;
8.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类停放,进出有序;
9.投诉处理及时,有登记,处理率达100%;
10.各项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有落实、有记录。
三星级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二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每个摊位柜台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2.通道占市场使用面积35%以上;
3.门牌、广告牌设置统一;
4.在主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检测信息公示牌(栏);
5.市场有绿化。
(二)设施要求
1.场内排水、排污无外露明管、明沟;
2.柜台瓷砖或花岗岩铺面,蔬菜、水果柜台采用阶梯或斜坡式,外侧有档水板;
3.活禽交易区通风、冲洗设备齐全,环境清洁,无异味;
4.营业房货架统一,电子秤统一,统一摆放位置;
5.有电子监控及消防安全设施;
6.按规定使用环保购物袋;
7.有停车场地,面积不少于市场建筑面积30%;
8.检测室面积不少于10平方,检测仪器先进,设备齐全,检测项目不少于5种,非农残检测比例不少于30 %。
(三)管理要求
1.检测有计划,有针对性,发现问题多,处理及时、程序到位,有记录;
2.市场设立商品准入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经营户建立食品台帐和索证索票情况,并与经营户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3.建立食品安全追索制度,市场经营户食品索证索票齐全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4.开展信用分类评价工作,A级以上经营户达90%以上;
5.市场引进驻场经营品牌企业5家以上;
6.建立预赔金制度,实行先行赔付;
7.市场党员经营户能做到示范公开化;
8.卫生保洁动态及时,有专人负责;
9.农产品类实行半净菜上市,陈列整齐美观,不出框,不出边;
10.场内地面干燥,无积水、无垃圾;
11.停车场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整齐;
12.申报当年无食品安全、责任安全等事件发生。
四星级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三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整体布局实用美观,建筑设计新颖有个性;
2.商位布局突出产品特色,体现人性化和功能化;
3.水电、排污、通风等设施先进,布局科学合理,设置安装规范,并满足经营户需求;
4.设立经营户待售货物储存间或污物整理间;
5.配备政府部门市场监管办公室。
(二)设施要求
1.市场硬件整体水平有档次、有品味,商位设计新颖,适宜产品经营特点;
2.活禽交易区独立设置,营业房采用封闭式透明玻璃隔断,内配先进的
宰杀、清理、通风、冲洗等设施;
3.活鱼交易柜台设有分割蓄养池,整体设计科学、适用、美观,可满足经营户需要,能保持摊位卫生和地面干燥;
4.熟食品、卤制品营业房采用透明玻璃封面,外型美观,色彩明亮,室内配有空调、冷藏等设施;
5.摊位内杂物容器配置统一,货物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现象;
6.有电子显示屏,集中密闭垃圾房,内有冲洗、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
7.检测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检测项目不少于8种。
(三)管理要求
1.有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到位,有记录;
2.食品安全信息等实行电脑化管理,商品准入资料适时动态调整更新;
3.市场管理者、经营者分别统一着装;
4.有专业保洁队伍,对市场进行跟踪清洁服务;
5.活禽、活鱼交易区设施完好,无锈、无破损,宰杀物及时清理,台面洁净无异味,无垃圾;
6.市场引进驻场经营品牌企业10家以上;
7.信用分类评价有结果,A级以上经营户达95%以上;
8.市场非公党建工作成效显著,党组织和党员能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9.申报前一年内无食品安全、责任安全等事件发生。
五星级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四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基本条件
市场已取得四星级资格。自取得资格之日起,市场规范运行二年以上。整体改造提升符合标准的可放宽年限。
(二)布局要求
1.外观设计适合城市品味,新颖有特点;
2.整体硬件设施现代化,空间布局超市化;
3.商位采用敞开式店铺。
(三)设施要求
1.有中央空调、自动扶梯、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等设施;
2.鲜活水产品容器梯次上叠(酒店式)陈列或走入式。
(四)管理要求
1.市场交易兴旺,经济效益好,商位出租率100%;
2.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经营,驻场经营品牌企业15家以上。
3.检测制度完善,检测项目10个以上,检测数据及时发布并载入信用记录;
4.市场信用分类评价体系完善,A级以上经营户达98%以上;
5.市场党建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党组织的表彰;
6.内部管理达到大型超市水平,售后服务功能完善;
7.申报前两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和其他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执行什么标准?
绿色食品执行环境质量、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包装贮运等全程质量控制标准。
属于推荐性国家农业行业标准AA级等效采用欧盟和IFOAM的有关标准的原则;A级产品标准参照联合国粮农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欧盟质量安全标准,绿色食品标准高于国内同类标准的水平。
有机农产品执行生产加工、贮运技术标准、无环境和产品质量标准。
它是以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的基本标准为代表的民间组织标准和各国政府推荐性标准并存。
强调生产过程的自然与回归,与传统所指的检测标准无可比性。
无公害农产品执行环境质量、生产技术、产品质量标准。
产品标准、环境标准和生产资料使用准则为强制性国家及行业标准,生产操作规程为推荐性国家行业标准。
五、农副产品的品质标准?
1.
农副产品的执行标准有哪些 执行标准是指反映质量特性的全方位产品标准,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农副产品的标准 GB/T 21721-2008农副产品销售现场危害管理规范 GB/T 19221-2003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 GB/T 19220-2003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
2.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的特征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的共同特征是: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和时间性;还具有明显的地区性和分散性;因受自然条件影响还具有不稳定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体现了不同所有制之间商品等价交换关系。
六、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主要领导重视,亲自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
3、市、区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5、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6、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
1、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
2、城、郊区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3、各级医院能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4、社区能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
5、各行业能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6、市、区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 对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7、机场、车站、码头、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
8、坚持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三、市容环境卫生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
2、各级政府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发展需要,编制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3、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8%。
4、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
5、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6、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其中,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要求,城市主、次干路、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7、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8、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高度不低于
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10、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四、 环境保护
1、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 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所有考核监测点位全部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县级城市至少有两个以上监测点位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由环境监测站对饮用水源进行定期监测,全年监测6次,隔月监测,113个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每月监测一次,监测14项指标。未隔月监测及未监测的指标按不达标计。所有在用的水源地均需监测,备用水源地不监测。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是指城市市区从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取得的水中,其地表水水源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和地下水水源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的水量占取水总量的百分比。
3、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已建成的烟尘控制区面积之和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比。
4、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0%。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是指城市市区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量与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
5、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城市建成区内经认证的环境噪声网格检测的等效声级的算术平均值。
6、近三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特大污染事故系指导致人员死亡、10人以上中毒、饮用水水源停用、供水厂停产、农副产品大面积绝收或大幅度减产等。(由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证明)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2、经营单位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100% ; 各类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 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符合卫生要求。
4、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自身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测资料齐全。自来水厂出水水质、管网和二次公共设施水质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
七、农产品保鲜仓储建设标准?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依托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镇、村和田头市场布局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为实现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流通量、信息化水平、应急保供能力显著提升奠定坚实基础,从而降低农产品损耗,保障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产业和农产品消费“双升级”,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建设内容
根据我县在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产业的生产、流通优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按照《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中的设施类型,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设施类型和规模。按照“田头市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模式,鼓励引导在产业重点镇和中心村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向田头市场聚集。
省《实施方案》中的设施类型,详细内容参照《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省农产品仓储保鲜技术规程》:
(一)节能型通风贮藏库。在马铃薯、甘薯、山药、大白菜、胡萝卜、生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二)节能型机械冷库。在果蔬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
(三)节能型气调贮藏库。在苹果、梨和蒜薹等呼吸跃变型果蔬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四)其他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和储运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仓储保鲜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专用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移动式皮带输送、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立体式货架。
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仓储保鲜设施建设规模在500吨以上的,要配备具有通信功能的信
八、农贸市场9个管理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场内经营者50户以上或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2.封闭式室内市场,市场进出门不少于两个,商位与营业房分开设置;
3.商品分区按蔬菜、肉类、豆制品、熟食、水产、活禽等商品分类进行划行归市,布局合理,区域标志明显;
4.场内每个经营者柜台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营业房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
(二)设施要求
1.商位、营业房、柜台、货架设置统一;
2.有配套供水、排水设施、垃圾集中设施和公厕;
3.场内经营者统一配置加盖保洁桶(箱);
4.有宣传公示栏、投诉服务台、公平秤和物业管理用房;
5.熟食商位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设施;
6.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10%以上;
7.200个商位以上设置检测室,配置食用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
8.市场内无明火,有消防灭火设备、安全出口和安全防盗设施。
(三)管理要求
1.市场举办者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者证照齐全;
2.与场内经营者签订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3.检测工作正常,有台帐、有记录;
4.市场建立商品准入制度,经营户开展食品进货台帐登记和索证索票工作;
5.上市商品要符合国家规定,场内不使用杆秤;
6.摊位、营业房内外清洁整齐,卫生保洁每天不少于2次;
7.物品放置有序,无乱堆乱放和占道经营现象;
8.食品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卫生、治安、消防管理等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
二星级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一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场内经营者100户以上或市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2.通道占市场使用面积30%以上;
3.食品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
4.鲜活畜禽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宰杀相对独立、封闭;
5.生食与熟食、待加工与直接入口食品商位分开;
6.餐饮服务相对集中有专门区域,20米内不得经营鲜活畜禽。
(二)设施要求
1.有布局导购图(牌),有顾客休息专座、广播;
2.柜台瓷砖铺面,地面防滑材料铺地,营业房装修整齐统一;
3.同一交易区商品配置统一容器;
4.销售冷冻、熟食品有冷藏保鲜设备;
5.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20%以上;
6.设置检测室,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
(三)管理要求
1.每周快速定性检测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12批次,检测项目不少于3种;
2.市场周边环境整洁,无非法广告等张贴物;
3.场内墙壁、门窗、设施等洁净,无污物;
4.场内采光、通风良好;
5.经营者佩证服务,熟食区经营者统一着装、戴口罩;
6.副食品、日用商品明码标价;
7.市场内卫生保洁每天不少于4次;
8.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类停放,进出有序;
9.投诉处理及时,有登记,处理率达100%;
10.各项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有落实、有记录。
★★★
三星级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二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每个摊位柜台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2.通道占市场使用面积35%以上;
3.门牌、广告牌设置统一;
4.在主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检测信息公示牌(栏);
5.市场有绿化。
(二)设施要求
1.场内排水、排污无外露明管、明沟;
2.柜台瓷砖或花岗岩铺面,蔬菜、水果柜台采用阶梯或斜坡式,外侧有档水板;
3.活禽交易区通风、冲洗设备齐全,环境清洁,无异味;
4.营业房货架统一,电子秤统一,统一摆放位置;
5.有电子监控及消防安全设施;
6.按规定使用环保购物袋;
7.有停车场地,面积不少于市场建筑面积30%;
8.检测室面积不少于10平方,检测仪器先进,设备齐全,检测项目不少于5种,非农残检测比例不少于30%。
(三)管理要求
1.检测有计划,有针对性,发现问题多,处理及时、程序到位,有记录;
2.市场设立商品准入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经营户建立食品台帐和索证索票情况,并与经营户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3.建立食品安全追索制度,市场经营户食品索证索票齐全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4.开展信用分类评价工作,A级以上经营户达90%以上;
5.市场引进驻场经营品牌企业5家以上;
6.建立预赔金制度,实行先行赔付;
7.市场党员经营户能做到示范公开化;
8.卫生保洁动态及时,有专人负责;
9.农产品类实行半净菜上市,陈列整齐美观,不出框,不出边;
10.场内地面干燥,无积水、无垃圾;
11.停车场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整齐;
12.申报当年无食品安全、责任安全等事件发生。
★★★★
四星级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三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整体布局实用美观,建筑设计新颖有个性;
2.商位布局突出产品特色,体现人性化和功能化;
3.水电、排污、通风等设施先进,布局科学合理,设置安装规范,并满足经营户需求;
4.设立经营户待售货物储存间或污物整理间;
5.配备政府部门市场监管办公室。
(二)设施要求
1.市场硬件整体水平有档次、有品味,商位设计新颖,适宜产品经营特点;
2.活禽交易区独立设置,营业房采用封闭式透明玻璃隔断,内配先进的宰杀、清理、通风、冲洗等设施;
3.活鱼交易柜台设有分割蓄养池,整体设计科学、适用、美观,可满足经营户需要,能保持摊位卫生和地面干燥;
4.熟食品、卤制品营业房采用透明玻璃封面,外型美观,色彩明亮,室内配有空调、冷藏等设施;
5.摊位内杂物容器配置统一,货物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现象;
6.有电子显示屏,集中密闭垃圾房,内有冲洗、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
7.检测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检测项目不少于8种。
(三)管理要求
1.有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到位,有记录;
2.食品安全信息等实行电脑化管理,商品准入资料适时动态调整更新;
3.市场管理者、经营者分别统一着装;
4.有专业保洁队伍,对市场进行跟踪清洁服务;
5.活禽、活鱼交易区设施完好,无锈、无破损,宰杀物及时清理,台面洁净无异味,无垃圾;
6.市场引进驻场经营品牌企业10家以上;
7.信用分类评价有结果,A级以上经营户达95%以上;
8.市场非公党建工作成效显著,党组织和党员能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9.申报前一年内无食品安全、责任安全等事件发生。
★★★★★
五星级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四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基本条件
市场已取得四星级资格。自取得资格之日起,市场规范运行二年以上。整体改造提升符合标准的可放宽年限。
(二)布局要求
1.外观设计适合城市品味,新颖有特点;
2.整体硬件设施现代化,空间布局超市化;
3.商位采用敞开式店铺。
(三)设施要求
1.有中央空调、自动扶梯、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等设施;
2.鲜活水产品容器梯次上叠(酒店式)陈列或走入式。
(四)管理要求
1.市场交易兴旺,经济效益好,商位出租率100%;
2.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经营,驻场经营品牌企业15家以上。
3.检测制度完善,检测项目10个以上,检测数据及时发布并载入信用记录;
4.市场信用分类评价体系完善,A级以上经营户达98%以上;
5.市场党建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党组织的表彰;
6.内部管理达到大型超市水平,售后服务功能完善;
7.申报前两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和其他安全责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