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拿大移民需做哪些公证?
1、公民出国留学、定居、探亲、工作等所需要的有关出生、学历、经历、婚姻状况、国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亲属关系等需要按照有关国家或地区的要求办理公证。
2、我国公民到其它国家或地区继承财产、接受赠与、索取赔偿等所需要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或行为须按照有关国家或地区的要求办理公证。
3、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避免纠纷出发,某些重大的或易引起纠纷的协议或事务应该办理公证。如各种财产或产权转让协议、各种合作、联建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各种声明、承诺等。
4、我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到其他国家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进行贸易、注册商标、申请专利、输出劳务、投标以及参加诉讼或仲裁活动、索赔等所需要的有关文件、材料或行为须按照有关国家或地区的要求办理公证。
5、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公证的法律行为或事务。这些法律行为或事务主要包括:涉外收养、贷款抵押、招标投标、拍卖、商品房的对外销售和租赁、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补偿、安置协议等。
6、按照在实践当中形成的惯例,某些法律行为一般需要办理公证 。如继承、赠与、委托、提存、诉讼之前的证据保全等。
二、怎样办理出国定居公证?
当事人申请出国移民通常需要申办的公证事项
①出生;
②无犯罪记录;
③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居民户口簿等);
④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等);
⑤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位)、成绩单、在学证明等;
⑥职业资格证书(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证书、驾驶证等);
⑦工作经历证明、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推荐信等;
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各类资质证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
⑨其他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要求而需要申办的公证事项。
三、移民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移民出生公证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办理:携带公证需要的材料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审核申请人材料;做出受理决定;发给出生公证等。我国《公证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四、出国移民护照公证办理常识有哪些?
护照公证材料准备: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的护照原件;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五、移民出生公证需要到涉外公证处吗?
出生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权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出生的法律事实给予证明的活动。出生公证主要用于当事人办理移民、出国求学、谋职、继承财产、办理入籍手续等,是出国人员必备的公证书。
当事人办理出生公证,应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请。已在国外的当事人,应向其在华最后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办理出生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3、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三、办理出生公证注意事项有什么?
1、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须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明。当事人的姓名一律采用简化字。在外文译文中,要使用汉语拼音。为便于当事人使用公证书,对有曾用名的,经有效证明,应在公证书上同时证明。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明的核心内容之一,务必准确、真实,并有确凿的证据。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没有身份证以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为准,无上述证明,参照其他证明(如档案、护照等),一律采用公历,公证当事人另有要求的,可在括号内注明农历出生日期。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根据使用地(国家)要求,也可写到乡、村或城镇街道。如果当事人出生时的地名已改变,应在现在地名后括号内,写明原地名全称。
4、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号注明,如当事人已被他人收养,应注明养父母姓名,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不写生父姓名。
5、当事人所提供身份证与境外证件上(如护照、通行证等)日期不一致,而提出更改的,如确属原发证机关工作失误造成不一致,当事人需到发证机关要求更正,然后给予公证。如公证当事人当时为了出国而谎报年龄,查清楚后应按真实年龄给予公证。
6、已在国外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出生公证书,公证处经调查,未找到任何线索的,可为当事人出具"查无档案记载公证书"。在美国等国家,此公证书可做为次要证据使用。
综上所述,出生公证往往用在当事人申请移民手续、办理出国留学时。当事人应该到有涉外业务的公证处办理,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等资料。当事人务必提供准确的资料,以确保公证书的内容真实有效。如果发生公证书信息有误时,要尽快提出并要求更改或者重新公证
六、办理移民时的出生公证怎么办理?需要那些手续?
1.《证明》一定要到户籍所在地去办理。
2.先要到公证处,要一张类似“介绍信”的表。
3.如果你的户口跟父母的在一起,就简单了,直接拿着公证处给的表去派出所给户籍科的民警就行了。
4.如果户口不跟父母在一起,还得去档案所在的人才去。至于去干嘛,可能也就是盖章之类的吧。我因为户口刚好和父母在一起,所以简单了,不清楚到人才去干吗,但是得去。然后再去派出所。
5.开好后,再回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你的《出生证明》就算拿到了。《无犯罪记录》也同上程序。只不过去派出所的治安科。
七、移民有关的公证书过了有效期,要重新去打证明,然后拿到公证处重新公证吗?
如果是既成事实的公证是没有有效期的,比如出生公证等,但在读证明和未刑等都是可能随时有变化的,因此要去重新公证。
需要重新公证,因为会考虑到是否还在读及是否转学等因素。一般情况下用注册过的学生证去公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