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康扶贫对象补助标准?
一、基本政策
1、医保参保补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50%以上的补贴(即未脱贫对象100%补贴,已脱贫对象50%补贴)。
2、先诊疗后付费:农村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公立医院住院入院时,不需要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只需在“一站式”结算窗口支付个人承担的自付部分。
3、“一站式”结算:指符合政策的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产生的单次或多次住院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报销、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民政救助、再次医疗救助、大病补充、医院减免、政府兜底的补偿顺序,通过平江县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平台一次性结算、补偿到位。
二、住院报销政策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
2、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综合保障按湘卫财务发〔2017〕2号文件和平办〔2017〕102号文件执行。
三、慢病门诊服药和特殊门诊报销政策
1、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慢病门诊服药给予80%减免,年度减免限额为5000元。
2、建档立卡(未脱贫、已脱贫)人口特殊门诊给予80%报销。(详情咨询定点医疗机构)
四、签约服务:所有贫困户家庭都有一名签约家庭医生,为贫困人口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转诊预约等服务。
二、贵州省有多少大病专项救治病种?
1. 贵州省有多个大病专项救治病种。2. 这是因为大病专项救治是指针对一些重大疾病的特殊救治政策,贵州省作为一个地区,也会根据当地的疾病情况和需求确定相应的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这些病种通常是对人们生活和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的疾病,需要特殊的医疗救治和政策支持。3. 贵州省的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重型精神疾病、重型肝病、肾病等。具体的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数量可能会根据贵州省的医疗资源和需求情况而有所不同。
三、健康扶贫重病大病有何补贴?
2018年1月1日起,对农村贫困人口患者住院治疗(含重大疾病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扶贫济困基金、大病医疗救助、补充大病医疗保险等方式救助补助后,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部分,由医疗卫生扶贫专项基金按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40%给予补助。
四、贵州省目前有多少个大病专项救治病种?
1. 贵州省有多个大病专项救治病种。
2. 这是因为大病专项救治是指针对一些重大疾病的特殊救治政策,贵州省作为一个地区,也会根据当地的疾病情况和需求确定相应的大病专项救治病种。
这些病种通常是对人们生活和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的疾病,需要特殊的医疗救治和政策支持。
3. 贵州省的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重型精神疾病、重型肝病、肾病等。
具体的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数量可能会根据贵州省的医疗资源和需求情况而有所不同